各有关单位及专家:
为适应我省经济建设需要,贯彻落实产业规划和政策,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技术进步,确保工程质量安全,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规定》(鲁建标字[2011]8号)要求,在有关单位申请的基础上,经调研并征求相关部门、单位及专家意见,我站拟确定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编制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《绿色建筑设计标准》,现在予以公示。请你们研究提出意见,于2013年9月9日前函告我站标准管理科。
电话/传真:0531-87087057/87087056
地址: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号省标准定额站1202室
邮编:250001